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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坚:中成药名称需视药品具体情况而定
【中国制药网 人物访谈】3月2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化注册司有关负责人就中成药命名新规表示,该规定不涉及承载中医药传统文化的药品名称,如云南白药、同仁堂等来自经典古方的药品不在改名之列。24日,浙江本土中医医疗机构桐君堂的门诊部主任林坚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林坚:中成药名称需视药品具体情况而定 图片来源:百度图片)
本土中医医疗机构:尚未接到通知
“目前市面上的一些中成药,的确存在取名夸大其词的情况。”曾经在浙江中医药大学担任处方教学长达30多年的林坚告诉记者,这些中成药的名称“需要适当管理”。
记者了解到,国家食药监总局从发布《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到23日做出回应期间,桐君堂、方回春堂等中医医疗机构尚未接到更名通知。
不过林坚也告诉记者,桐君堂的中成药均来自医药公司,“更名一事桐君堂并无决定权”。
大部分中成药取名都极为讲究
食药监总局的意见稿提出,中成药命名不应采用夸大、自诩、不切实际的用语,如“宝”“灵”“精”“强力”“速效”等,以及“御制”“秘制”等溢美之词。
在林坚看来,大部分中成药的取名都非常讲究,并且经过慎重考虑。他告诉记者,传统中成药的取名一般出于几种考虑。“一类是根据古书、古方取名,比如六味地黄丸、藿香正气水等。”
另一类古书上没有,是后人在长期实践中研发的方子,比如清开灵等,是根据药品的功效命名。还有一类是祖传药方,如枫蓼颗粒等。
因此,林坚认为,中成药名称的监管有必要,但需要视具体药品的情况而定。
省中医药学会会长肖鲁伟此前在接受本端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老字号中成药取名很少有夸大的。中药名称本身带有文化因素很强,改名字可能造成中医药历史文化的割裂。”
据了解,下一步对于已上市的中成药中根据有关规定确需修改名称的产品,食药监总局将给予其一定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采取加括号的方式允许老名称使用,让患者和医生逐步适应。